机动车被人追尾谁的责任

法务网   2023-05-17 08:56:39


(资料图片)

一、

机动车被人追尾谁的责任

机动车被人追尾由追尾一方承担全部责任。但如果追尾司机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表明是因为前车加塞变道导致躲闪不及发生的追尾事故,应由前车负全责或主要责任。找法网提醒您,但具体的以交警为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

被追尾如何要求赔偿车主

被追尾要求赔偿车主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缝合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和疼痛费、各类复印费、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

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1.事故当事人,须出示驾驶证或有关身份证件。

2.事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的,须出示有关身份证件或证明材料。

3.事故车辆的车主或驾驶员单位负责人的,须出示有关身份证件或证明材料。

4.事故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须出示有关身份证件或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