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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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减或停招社会需求不足专业
报考不可跨类兼报
逐步提高文化课成绩
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记者从黑龙江省教育厅获悉,16日,《黑龙江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从2024年起,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黑龙江省2024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办法将于2023年下半年公布。
调减或停招社会需求不足专业
高校要根据学校办学定位,综合考虑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毕业生就业状况等,进一步调整优化艺术类专业布局,对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的专业予以调减或停止招生。
扩大省统考范围
从2024年起,黑龙江省省统考由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书法专业调整为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报考,不可跨类兼报。同一统考类别下不同专业可以兼报。同时,对省统考专业类别涵盖的本科专业、考试科目、分值及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详见《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级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一览表》和《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对于生源极少或考试组织确有困难的个别专业,将视情况通过省际间联合组织或“考评分离”等方式实施。
戏曲类专业的考试形式将按教育部最新要求执行。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进行招生。
完善招生录取办法
从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艺术类专业能力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使用艺术类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进行录取的高校,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均达到黑龙江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分物理和历史首选科目)和省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除教育部明确可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外,所有艺术类专业均应安排分省招生计划。
逐步提高文化课成绩
从2024年起,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等省统考所涉及的本科专业,文化课控制线不低于普通类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使用艺术类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进行录取的高校,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分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
美术与设计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
书法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
音乐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舞蹈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表(导)演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80%。
从2025年开始,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在现有要求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逐步扭转部分高校艺术专业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倾向。
探索建立破格录取机制
在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中,对于极少数省统考和校考成绩均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有关高校可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高校破格录取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高校破格录取考生名单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报省招委会核准后予以录取,并在学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