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资讯:在别人的田里面挖呀挖呀挖,惹大大的麻烦该怎么化解它?

湖南日报   2023-05-11 03:58:52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10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杨昱)最近大家被“挖呀挖”这首儿歌洗脑了,到处都在快乐地“挖呀挖”。然而湖南宁乡的陈女士却因为“挖”快乐不起来,辛辛苦苦花了9年种植的上千株苗木,被堂弟请来的挖机师傅错挖,导致一株都不剩。5月10日,记者从宁乡市人民法院获悉,经法院调解,对方愿意一次性赔偿陈大姐1.68万元。

3月22日,法院组织了首次诉前调解。调解中,陈女士认为自己租田栽苗木,租金就花了近5000元,1000多株苗木市场价高达100000—200000元,是她期盼了9年的辛勤劳动果实,而这些努力都被陈某毁于一旦,“看在你是我堂弟的份上,我只要50000元赔偿,少一分都免谈!”

对此,陈某则认为,自己误认为苗木是其伯父所栽种,才会导致挖错。按照政府相关政策,苗木挖掉是迟早的事,姐姐是在漫天要价。

听到堂弟的辩解,陈女士变得激动起来,双方的首次调解只能暂时“叫停”。

为弄清事情原委,法官找到当时负责退林还耕工作的老村支书,详细了解政策情况和补偿标准,依法依规厘清各方责任。同时,邀请双江口司法所调解员及当事人所在村的治调主任、老村支书一起,对此案进行多方联合调解。

4月11日,第二次调解在俩人所属的双江口镇槎梓桥村部会议室进行。      

“9年来我花了多少时间、精力和汗水在这些树木上,没有5万元赔偿,绝不同意。”众人刚落座,陈女士就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哭诉。

老村支书先是安抚陈女士,然后拿出了2022年9月双江口镇政府给每户的退林还耕通知,表示挖掉在农田种植的苗木确实是对国家政策的落实,而且陈某的行为也是过失之举,希望陈女士能够给予堂弟更多的包容。

法官表示,退林还耕不是拒绝赔偿的借口,且退林还耕的期限未到,陈大姐本可以自行处理苗木,堂弟有义务为自己的过失行为买单。但如果是判决的话,亲情会有所影响,希望大家能够各退一步。

最终,堂姐弟选择了握手言和,由陈某一次性支付赔偿款1.68万元。